市政工程
瀏覽: 發(fā)布日期:2019-11-07
可承擔以下單項合同額不超過肆億伍千肆佰肆拾萬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1)城市道路工程;單跨跨度40米以內(nèi)的橋梁工程;斷面20平方米及以下隧道工程;公共廣場工程;
(2)10萬噸/日及以下給水廠;5萬噸/日及以下污水處理工程;3立方米/秒及以下給水、污水泵站;15立方米/秒及以下雨水泵站;
各類給排水管道工程;
(3)總貯存容積1000立方米及以下液化氣貯罐場/站;供氣規(guī)模15萬立方米/日燃氣工程;中壓及以下燃氣管道、調(diào)壓站;供熱面
積150萬平方米熱力工程;
(4)各類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程。